为了更好实施“以本为本”教育理念,充分发挥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简称研究院)在服务本科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研究院成立以分管业务运行工作副院长为组长,各实验室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小组,负责研究院与本科生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科研与教学融合机制,强化实践教学支撑体系,保留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二、人才培养服务
(一)研究院鼓励科研人员开设面向本科生的选修课程,特别是前沿性、交叉性的课程,拓宽本科生的知识面和视野。
(二)研究院鼓励科研人员参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指导、科研实践等活动,提升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研究院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融入本科生课堂教学,丰富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兴趣。
(四)研究院支持与本科生在教学资源(如实验室、图书资料、数据库等)方面的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研究院为本科生全面开放实验室,提供参与研究院科研项目、实验、社会实践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研究院支持本科生在研究院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技术支持。
(七)研究院支持本科生参加项目团队,通过科研实验、成果培育、项目管理活动等提升本科生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八)研究院支持本科生参加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产学研合作等活动,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行业前沿和实际需求。
(九)研究院鼓励本科生参加研究院举办的学术讲座与交流活动,与研究院教师共同申报项目、联合发表论文。
(十)研究院长期设置本科生科研助理岗位,欢迎本科生应聘并按规定获得劳动报酬。
三、质量保障与评估
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对研究院服务本科生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建立有效的反馈与改进机制,及时收集本科生、教师等对研究院服务本科生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方式。
设立奖项和荣誉,对在研究院服务本科生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负责解释。如遇本规定与上级相关文件、制度冲突的,以上级文件、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