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和三全育人教育教学目标,充分利用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简称研究院)实验资源条件,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充分发挥研究院在产学研一体化教育教学功能,培养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原则
(一)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全天候开放,鼓励本科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各类科研活动。
(二)实验室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按照实验室准入规则和安全准则审核实验方案,确保实验人员和实验室的安全。
(三)实验室执行全员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参加科研实验的本科生及其指导教师完成各项培训后方可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二、开放对象
全校本科生及其指导教师。
三、开放内容
(一)教学计划外的扩展实验项目,由本科生自行选择,在开放时间进行。
(二)本科生参与学校教师的科研项目,由本科生和教师共同实施研究过程,在开放时间进行。
(三)大学生科技活动、学科竞赛项目,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或根据竞赛要求,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四)大学生科研兴趣培养和应用技能提升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科研兴趣与相关实验室老师联系,由实验室老师介绍加入相应的研究小组或创新团队,与相关科研人员一起开展实验活动。
四、组织管理
(一)实验室开放工作在研究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研究院科研开发中心统一调度,由项目负责人(教师或学生)组织实施,研究院各实验室管理老师协助完成本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教师或学生)登录甘肃中医药大学网页,在研究院“实验预约系统”登记信息,https://lyyjy.gszy.edu.cn/,或者到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科研开发中心登记信息,由科研开发中心调度安排项目实施计划。
(三)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研究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科研诚信制度、登记制度、安全制度等。
(四)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制定详细可行的实验方案,项目完成后向研究院科研开发中心提交结题报告等材料。
(五)学生进入研究院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操作。
(六)实验室管理人员需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情况记录,定期开展实验室开放检查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并整改,提高实验室开放管理质量。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负责解释。如遇本办法与上级相关文件、制度冲突的,以上级文件、制度为准。